2016年福州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最新政策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00:50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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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针阀厂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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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的通知》,对职工购房或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套数、金额进行规范,并对职工申请购房提取的时间进行规范。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对职工购房或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套数、金额进行规范
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,其家庭有多套房产的,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来申请提取,不能以多套住房申请提取。
例:职工家庭同时购买A、B两套房产,只能以A或B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,不能同时以A、B两套住房申请提取。
(二)对职工申请购房提取的时间进行规范
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,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支付的首付金额或购房总价,且不得超过申请提取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。
例:若职工购房首付金额20万元,住房贷款80万元,申请提取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9万元,那么职工最多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9万元。
职工购买商品房(含保障性住房)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应从取得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之日起一年内,一次性申请提取;职工购买二手房(含拍卖房)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应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一年内,一次性申请提取;职工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且有补交差价的,应从交款发票或缴款凭证开具之日起一年内,一次性申请提取。
例:职工于2016年3月19日取得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,可于2017年3月之前以购房为理由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,在此期间不能多次申请提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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